一、活动时间
2024年9月14日至12月31日。二、活动对象
购买家电和家装厨卫的个人消费者。
三、享受补贴商品
家电类产品:2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冷藏柜)、洗衣机(含洗干一体机)、电视(含激光电视、投影仪)、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热水器(含燃气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
家装厨卫(智能家居)类产品:2级及以上能效(水效)标准的净水机、洗碗机、扫地机器人、空气净化器、淋浴器、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干衣机、智能门锁、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智能床、智能床垫等12类。
四、补贴标准:
自宣城市公告实施之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参与商户购买适用补贴产品给予“立购立减”补贴。享受补贴商品中——
2级能效(水效)标准产品,给予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销售价格15%的立减补贴;
1级能效(水效)标准产品,给予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销售价格20%的立减补贴;
对没有规定能效(水效)标准产品,给予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销售价格15%的立减补贴。
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五、操作方式
个人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首页“皖惠通”专区进入家电及家装厨卫“焕新”补贴界面参与补贴活动。补贴资格有效期为7天,失效后可再次报名申领;2024年12月31日24时后所有补贴资格将失效。消费者可提前领取补贴资格,也可在购买商品时即领即用。
六、参与商户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征集流程
(一)从事家电及家装厨卫产品销售服务并在宣城市内有实体门店。
(二)能够提供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上门收旧等综合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三)具备补贴资金垫付能力,愿意与省服务平台对接完成补贴商品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等工作。
(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对公账户和开具税务发票能力。
(五)有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系统,能按要求提供补贴实施期间相关台账资料。
(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七)承诺按照补贴政策要求,及时上传有关资料,严格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承诺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能够通过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的方式规范处置回收的废旧家电、废旧家装厨卫等产品。
(八)管理运营规范,诚信经营。承诺不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不虚标价格、变相涨价,不销售假货、以次充好,不强制捆绑、搭售等,如有上述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九)承诺活动期间按照商务部门要求制作和张贴相关宣传资料;承诺制作和张贴参与商品标价牌,标明政府补贴优惠等信息;承诺按要求提供活动期间产品销售及以旧换新等有关情况。
(十)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补贴规则,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有意愿参加宣城市家电及家装厨卫产品以旧“焕新”活动的商户,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申请材料,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之后向市商务局提交推荐函,市商务局将根据各地初审上报情况,审核通过后动态添加参与商户名单,并陆续向社会发布。
七、商户上传材料
参与商户负责及时将相关信息和资料(个人消费者提供的信息、付款凭证和发票、商品信息等)上传至安徽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宣城市商务局所有。
附件1:2024年宣城市家电及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补贴参与商家名单(第一批)
附件2:宣城市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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