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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德经济开发区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11-25 14:41 来源:广德公安交警微信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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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广德经济开发区道路交通管理,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道路交通实际,决定对广德经济开发区部分道路实行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    

  中、重型载货汽车;    

  中、重型专项作业车;    

  中、重型挂车;  

  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
     二、限行时间段    

  每日6:00—23:00
     三、限行范围    

(一)滨河路(含)-国华路(不含)-荆汤路(太极大道以北不含)-太极大道(不含)合围的区域;    

(二)滨河路(含)-太极大道(不含)-长安路(学苑路以南不含)-南塘路(含)合围的区域;    

  长安路(含)-太极大道(不含)-德昌路(不含)-桐汭路(不含)合围的区域,建设路不禁行。    

(三)外环路(国华路至太极大道路段);   

(四)荆汤路(太极大道至光藻路路段)。
     四、限行管理措施

(一)上述车辆在限行时段内禁止驶入限行区域或路段;

    (二)因运送生产、生活等必需品,确需在限行时段进入限行区域或路段的限行车辆,车主或驾驶员需通过“交管12123”APP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不受理申请。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限行区域或路段内行驶的限行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四)本通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行。

广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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