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为主线,多层次推进基层社会救助创新实践,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截至目前,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4万人、特困人员1.5万人,年度支出救助金逾6亿元,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创新“制度供给”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对家庭收入、家庭支出和家庭财产分别进行细化,在收入端将重病重残低保边缘家庭人均收入放宽至2倍低保标准。在支出端明确“维持家庭生产生活的必需财产豁免、刚性支出扣减、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举措,将更多相对困难群体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推进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工作,打破地域“隔阂”和户籍“壁垒”,实现救助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覆盖。
强化“数据赋能”打通精准救助“关键一着”。建成全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累计归集各类救助信息数据1880余万条。设置14项防“错”监测预警指标和18项防“漏”监测预警指标,系统根据设定的监测标准,生成预警信息,做好研判处置,用“数字接口”比对“政策缺口”,推动社会救助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深化“集成改革”助力经办服务“便民高效”。推进低收入人口综合帮扶集成改革,构建“弱有所保、业有所就、学有所助、病有所医、住有所居、残有所扶、老有所养、善有所为”的低收入人口多元化集成帮扶体系。畅通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渠道,推广“皖事通APP”“皖救一点通”便民服务应用,实现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事项申请“一码集成、一网通办”。
引导“社会参与”满足困难群众“多元需求”。优化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大幅度提高护理补贴标准,全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100%签订照料协议。持续实施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制度,有效解决特困人员因缺乏家庭成员照料而普遍存在的住院期间护理照料难题。全面推进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建设,全市已实现842个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备案(登记)全覆盖,筹集到位资金2660余万元,已实施救助3840余人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