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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5 16:25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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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司尔特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17月现场调查发现,宁国市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磷石膏渣场渗漏液长期污染外环境,现场取样监测显示,渣场外排雨水沟中总磷、氨氮浓度分别为54.8毫克/升、11.4毫克/升。在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发现三股不同颜色的污水汇集进入水阳江,现场取样监测显示,由渣场汇入的白色污水总磷、氨氮浓度分别为43.4毫克/升、12.1毫克/升。宣州区司尔特肥业白马宕磷石膏堆场渗漏液浓度严重超标,在堆场旁流入白马河沟渠中现场取样监测显示,水体总磷、氨氮浓度分别为50.3毫克/升、3.8毫克/升,堆场旁边白马河已受到污染。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宣城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1.依法对宁国市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宣州区司尔特肥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督促宁国市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对磷石膏堆场开展综合整治,推进堆场标准化建设,落实“三防”措施。

3.对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开展排查整治。对宁国市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宣州区司尔特肥业所在园区开展管网排查整治。

4.启动白马宕磷石膏堆场磷石膏清运工作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调,根据调查结论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5.对白马河和水阳江水质定期监测;开展白马河综合治理,消除水体污染。

6.提升磷石膏综合利用水平,达到产销平衡。

四、目标任务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完成磷石膏堆场污染防治措施,消除环境隐患;白马河水质符合水功能区划要求。

五、完成时限

2023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对司尔特宣城分公司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对宁国司尔特公司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司尔特公司依法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2.实施磷石膏堆场标准化建设。宁国市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整改方案,对磷石膏堆场开展了综合整治,堆场标准化建设工作已全部完成,落实了“三防”措施。

3.开展园区管网排查整治。宁国经开区司尔特化工园区宣城高新化工园区均已开展了管网排查检测,问题点已完成修复

4.实施白马宕地块管控修复。司尔特宣城分公司完成白马宕堆场磷石膏清运工作完成白马宕堆场地块土壤详调,落实了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5.开展白马河综合治理。生态环境部门每月对白马河及入水阳江口水质开展监测;白马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已完成施工。对白马河水质开展指标分析,水质符合水功能区划要求。

6.落实磷石膏产销平衡。宁国司尔特公司司尔特宣城分公司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实现了磷石膏产销平衡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1225日至202518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376668

电子邮箱:ahgtc2019@163.com

 

 

                                 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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