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泾县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根据《泾县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泾市监市管[2019]123号)文件要求,7月下旬,县林业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桃花潭镇、榔桥镇、汀溪乡等地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了3个乡镇农贸市场,26家餐饮单位及2家快递点。现场检查了上述单位的售卖物、冰箱冰柜储备物、店铺宣传广告、菜单等,并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材料,宣讲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专项整治联合行动组现场撤除非法广告1家;责令5家餐饮立即整改菜单,1家餐饮单位限期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不仅宣传了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弘扬了生态文明理念,还进一步提高了市民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重要性的认识,倡导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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