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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推进“河长制” 实现“河长治”

发布时间:2018-01-24 10:54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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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把推进河长制工作作为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把“活力泾县、品质泾县、魅力泾县、幸福泾县”建设作为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抓手,着力加强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铁拳整治矿山砂石违规行为,初步实现了“水清岸美、人水和谐”水生态环境,全县主要河流青弋江达到Ⅱ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先后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获评国家生态县。

我县水资源丰富,境内有大小河流 146 条,江河面积达 22 km2,主要河流为青弋江、徽水河。青弋江流域泾县境内总长69.37km,是泾县的主要河流。全县建有小型水库68座,塘坝7000余座。

省、市河长制工作启动以后,我县在全市工作方案还没有正式出台的情况下,2017年四月底在全市率先印发《泾县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关于全面建立 “河长制”的意见》。县级总河长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河长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县级河流、城区河流及青弋江灌区骨干渠道等主要水域设立县级河长,由县四大班子相关领导担任。

在河长制高位推动的同时,我县还将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延伸,在全省率先实行林长制,我县林长制的工作做法得到了中央新闻媒体的关注,中央电视台进行了跟踪报道。

我县全区域、全流域、全覆盖推行河长制工作。在主要河流设立河长的基础上,泾县在河长制实施过程中,将全县境内所有水库都纳入到此次实施河长制范围内。

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我县创新制度促各级河长尽职履责。建立河长巡河制度,实现县、乡、村级河长巡河制度全覆盖,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及县级河长到青弋江、徽水河、总干渠、幕溪河、秦坑河、漳河等城区河流和跨境河流开展巡河100余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河长制工作。乡镇河长相继开展巡河,深入河库沿线,现场调度,直面问题,及时督办,实现各级河长对所辖河段的无缝衔接,确保河道水库保护管理全方位无死角。

我县部门联动,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县级河长牵头单位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委联合开展了入河排污口全面排查和整改工作;县农委积极开展电鱼等非法捕捞整治,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县住建委组织实施泾县城区排水渠、护城河的水环境整治清理项目;县环保局不断强化水质断面监测;县水务局实行班子成员带队巡查检查制度,严厉防范打击青弋江、徽水河等河道违法采砂行为,同时会同国土、交警、运政多部门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加强超运超载的源头治理和路面综合管控。强力实施禁养区内40户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着力解决河道水域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县以河长制为引领,举全域力度治水,通过河道水库等水环境的治理美化为“四个泾县”建设积蓄绿色水生态能量。全民护水已深入人心。在全县500多名各级河长的带动下,群众问河、管河、护河热情高涨,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均积极行动,为全县河道生态保护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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