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省人防办会同省人大法制委、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等七部门赴广德县,就人防工程使用管理情况开展调研。
调研组就安徽春熙置业有限公司违反《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处置人防地下停车位的行为进行了“集中会诊”,一致认为,安徽春熙置业有限公司在住房预售过程中,将尚未完工的人防地下停车位以高出市场十余倍的价格出租给购房户,签订租期三年、期满在小区土地使用权年限内免费使用的租赁合同,其行为明显违反了《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属于违规处置人防工程。春熙置业未进行租赁经营登记注册,其租赁行为有超范围之嫌,同时存在价格欺诈的法律风险,也伤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如不能妥善处理与纠正,势必极大程度地扰乱人防工程依法使用、管理维护的法治秩序。
研讨过程中,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的人防工程建设成本高、收益慢、维护难等问题。七部门一致认为,人防工程配套建设是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是房地产项目依法配套建设的国防设施,不能将其与整个项目分割开来单独核算投资收益。
省人防办副主任沈小平在总结发言中指出,要深刻认识人防工程重要性,依法担当、履职尽责;要构建社会诚信体系,促进人防工程规范使用管理;要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针对个别放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现违反《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人防工程规定,变相出售或附赠人防工程的行为,他要求企业必须整改到位,同时表示省人防办将联合省直其他部门通过信用体系建设共同维护法律法规权威。
宣城市人防办、广德县人民政府、广德县人防办及宣城市、广德县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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