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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推进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8-01-05 15:03 来源:宣城市审计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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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宣城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委联合印发了《宣城市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要求加强对全市村居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实施办法》要求各县(市、区)应成立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辖区内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负责纪检、组织、财政、民政、农业、信访等工作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设在承担相应职责的部门。

《实施办法》强调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为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和村居事业发展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等11项内容。各乡镇(街道)应当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审计计划,确保所有村居主要负责人每届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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