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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综合服务窗口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02-15 14:20 来源: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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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推进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全力打造全省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的区域,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综合服务窗口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必须到现场办的也要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精神,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和大数据,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窗受理、数据共享、效率提升三大功能,最大限度便企利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为我市打造皖苏浙省际交汇区域中心城市营造更加优良的政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类设置。统筹政务服务资源,完善配套设施,根据窗口年办件量、网上平台办理深度、即办件占比、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关联性,全面整合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分类设置综合窗口,先运行再规范,确保整体工作推进有序。

(二)线上线下、协同发展。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实体大厅服务能力,坚持线上办事为主、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三)市区联动、整体推进。市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同步推进,联动实施。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参照实行,其他未入驻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也要实行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

三、工作任务

(一)实行综合窗口受理。设置综合服务窗口,整合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城管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农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经信委、市水务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等15个单位窗口。同时,承担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烟草专卖局、市信访局、市统计局、市台办、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民委(宗教局)、市旅发委、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市教体局、市红十字会、市国家安全局、市法制办、市档案局、市残联、市国家保密局等19个市直单位网上办理事项的窗口受理。

设置投资项目综合窗口,整合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国土局6个单位窗口。

对办件量较多的商事登记、联合办税、公安消防、交通运输窗口暂时保留。

(二)开展咨询帮办服务。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咨询服务、审核出件、帮办服务辅助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承担政务服务事项咨询引导、审核出件、投资项目帮办等工作,方便群众企业办事。

(三)优化服务流程。按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梳理和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清单,逐项编制标准化的办事指南,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大力推行“减证便民”,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

(四)创新运行机制。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以窗口为主导的运行新机制,服务窗口从“单科服务”向“全科服务”转变,实行“窗口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集中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对综合窗口即办件,由事项办理单位依法授权委托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确保“即到即办、一次办结”。

(五)完善实体服务大厅功能布局。完善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及配套设施,加快实体服务大厅智能化升级改造,推进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加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为民服务全程代理规范化建设,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综合服务平台。设立网办体验区、自助服务区,配置具有网上受理、排队叫号、服务评价等功能的系统设备,整合链接到安徽政务服务网宣城分厅管理平台;运用视频系统,实时监督窗口开展文明高效审批服务;配备触摸式自助网上查询、办理一体机,为办事群众提供智能化、人性化服务。

(六)整合形成政务服务区。按照“只进一扇门”要求,在现有市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的基础上,集中金色阳光大厦、建设科技大厦、区地税局办公楼,形成“四位一体”的宣城市政务服务综合区。加快整合公安出入境管理、车管、运管等政务服务分中心,引导各类政务服务向综合区集中,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政务服务区以及其他各类政务服务分中心(场所)业务管理和指导,建立政务服务事项日报等机制,统筹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七)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完善安徽政务服务网(宣城分厅),使更多的事项在网上办理,大力推进数据中心、电子证照库建设,加快跨部门跨领域网络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享,协同服务,切实做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对网办事项实行电子监察管理,采取黄灯预警、红灯警示、督查督办、通报约谈、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式,确保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及时办理。

(八)合理配置窗口工作人员。按照“保障为民服务、优化人员配置”要求,合理确定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数量。试运行期间,首批整合的市城管局等15个单位原则上每个单位保留1人,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统筹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试运行后,根据运行情况确定窗口工作人员数量,由市编办阶段性调剂划转编制人员。市政务服务中心采取社会化购买服务方式,配置辅助窗口人员。其他暂时保留窗口,市直相关单位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工作人员。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推进综合窗口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建立工作调度机制,每周通报改革进展情况,研究推进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协调落实本部门综合服务窗口改革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实行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改革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要加大改革试点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引导,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为改革试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健全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根据改革工作进度,对中心改造升级相关配套建设给予财政保障。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抓好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管理工作。市编办要做好人员编制的阶段性调剂划转工作。

(四)完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日常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督考核体系。强化激励问责机制,对工作推进有力、实际效果明显的,按照规定表彰奖励;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予以通报。市政务服务中心要综合运用电子监察、群众测评、第三方评价等手段,对政务服务事项后台办理单位审批时效、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内容进行日常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

已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直单位于2018年3月底前组织实施,宣州区比照同步实施;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其他县(市)参照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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