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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两病”患者 门诊用药纳入医保

发布时间:2019-11-01 08:31 来源:安徽日报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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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宣城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实施方案》出台,明确将高血压、糖尿病的用药纳入医保报销,报销比例达55%。

宣城市城乡居民医保“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慢性病群体以外的发病人数约31万人。按照我国目前的医保政策,部分“两病”患者门诊用药无法享受报销待遇,少部分患者因此出现“小病大养”“小病大治”,甚至是为了报销而“挤住院”的情况。

针对这种情况,宣城市出台实施方案,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未达到门诊常见慢性病鉴定标准,经具备能力的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明确患有“两病”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纳入保障对象;对已纳入常见慢性病门诊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则继续按现有门诊常见慢性病政策执行。

方案规定“两病”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两病”患者在该市范围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两病”门诊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支付比例达到55%。一个结算年度,高血压病种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450元/人,糖尿病病种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550元/人,“两病”支付限额含普通门诊支付限额。同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一次可为“两病”患者开12周以内相关药品。(张敬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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