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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共建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制度的协议

(2019年10月18日首届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九城市人大工作交流会议共同签署;2019年10月24日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9-10-30 07:56 来源:宣城日报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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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总体部署,贯彻落实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分别通过的《关于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精神,全力推进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上海市松江区、浙江省嘉兴市、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金华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湖州市、安徽省宣城市、安徽省芜湖市、安徽省合肥市等九城市的人大常委会领导,就建立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共建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形成如下协议。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助推G60科创走廊建设、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化九城市人大之间的交流交往和互学互鉴,增进友谊、提高共识、形成合力,努力为实现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则

1.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党中央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战略部署,贯彻本省(市)委的总体要求,紧扣G60科创走廊建设的目标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落实工作举措,全力服务一体化发展大局。

2.履职尽责、发挥作用。主动适应新时代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任务和要求,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职能定位,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强化宪法法律赋予职权的行使,在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中凸显人大优势。

3.立足实际、注重实效。从九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的现实需要出发,结合各地实际,以问题和效果为导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同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三、主要形式

1.建立九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机制。不断丰富主任联席会议的内容和形式,提高会议实效,切实发挥主任联席会议的交流平台作用。主任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在下半年召开,由九城市轮流召集和组织。根据会议主题交流履职情况和工作经验。

2.建立九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厅)主任沟通协商机制。每年7月份,召开九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厅)主任沟通协商会,由当年度主任联席会议的承办方召集和组织,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交流九城市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重点商讨本年度主任联席会议的主题和安排,研究提出具体方案。

3.共享人大工作经验。通过日常沟通、定期交流、专题协商等形式,加强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工作以及自身建设等各方面信息互通,及时通报人大工作的重要情况,学习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升九城市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其他事项

1.九城市人大常委会分别明确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工作。

2.每次九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结束时,确定下一次会议的承办方。

3.九城市人大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工作交流等活动,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4.本协议由九城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签署,经各自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由九城市人大常委会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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