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15
序号 | 行政区域 | 问题 | 整改任务 | 整改及处理情况 | 验收意见 |
1 | 郎溪县 | 郎溪县南漪湖流域8个乡镇污水处理厂仅1个建成运行,其中3个建成未验收及运行,3个正在建设,1个尚未动工。 | 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各有关项目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 郎溪县南漪湖流域剩余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均已建成并投入运行。 | 符合验收条件 |
2 | 郎溪县 | 郎溪县污水处理厂一期超负荷运行,扩容项目尚未建设。 | 组织实施郎溪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规模2万吨/日。 | 郎溪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 | 符合验收条件 |
3 | 广德市 | 广德市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整体工作推进比较缓慢,截止2019年10月,8个乡镇只有4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完成年底目标考核任务压力较大。 | 2020年底前,完成乡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 | 广德市已完成乡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 | 符合验收条件 |
4 | 广德市 | 四合乡安徽省通达矿业未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滞后。 | 继续加强实施边开采边治理工作。 | 企业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设计并经评审。按设计要求完成了道路硬化、边坡治理、道路及采场喷淋、复绿等措施,并组织专家开展了治理工程验收。 | 符合验收条件 |
5 | 宁国市 | 宁国司尔特化肥厂部分磷石膏装车点道路未硬化,现场粉尘较多。 |
1.在现有固定式雾炮机基础上,购置一台车载式雾炮机,当装车期间产生扬尘时,利用雾炮机抑尘,并对厂内运输道路产生扬尘路段进行洒水,防止扬尘。 2.对磷石膏堆放进行规划,除预留三个塘口供石膏外运,购置40余万平方米的防尘网,完善原覆盖存在缺陷的部分,对新堆存的区域进行全覆盖,防止扬尘。 3.增加磷石膏堆场出口道路硬化面积并对现有的车辆冲洗设施及运输道路中的清洗水池进行优化,提高冲洗效果,完善冲洗水回收设施,杜绝车辆粘附磷石膏而影响外部环境。 4.加强管理,给各磷石膏使用、运输单位下发《关于加强磷石膏运输车辆管理的函》,要求所有外运石膏的车辆,严禁超载装运,必须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磷石膏遗撒,防止运输过程中石膏洒落。 |
现场核查时,在现有固定式雾炮机基础上,购置一台车载式雾炮机,当装车期间产生扬尘时,利用雾炮机抑尘,并对厂内运输道路产生扬尘路段进行洒水,防止扬尘;通过购置防尘网,完善原覆盖存在缺陷的部分,对新堆存的区域进行全覆盖,防止扬尘;增加磷石膏堆场出口道路硬化面积并对现有的车辆冲洗设施及运输道路中的清洗水池进行优化;给各磷石膏使用、运输单位下发《关于加强磷石膏运输车辆管理的函》,要求所有外运石膏的车辆,严禁超载装运,必须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磷石膏遗撒,防止运输过程中石膏洒落。 | 符合验收条件 |
6 | 宁国市 | 宁国市星河约1.2公里,敞开段约500米,计划2020年完成整改任务,目前未开展截污纳管,水质较差,旱期河内污水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汛期则排入宁阳湖 | 开展宁国市星河黑臭水体治理排口排查和方案编制工作,依据方案启动星河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 星河水体黑臭问题已基本消除。 | 符合验收条件(与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件重复) |
7 | 泾县 | 泾县桃花潭国家水利风景区部分生活污水排放未纳入污水处理厂管网,桃花潭镇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目前未开工,2019年底前难以投入使用。 | 完善桃花潭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 | 经排查整治,剩余20余户农家乐产生的生活污水已全部纳管。 | 符合验收条件 |
8 | 泾县 | 泾县飞龙实业有限公司沉淀池淤塞,生产废水违规排放。石料加工破碎区域积尘严重,扬尘明显。泾县金源粉业有限公司大量原料露天贮存,覆盖围挡不到位,破碎车间密闭不严,无喷淋抑尘措施,沉淀池淤积严重。 |
1.泾县飞龙实业有限公司清理沉淀池,按要求做好废水和扬尘防治措施。 2.泾县金源粉业有限公司对露天堆放的物料采取覆盖措施,对破碎车间采取密闭等抑尘措施,清理沉淀池。 |
经现场核查,泾县飞龙石业有限公司沉淀池已清理完成,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石料加工破碎车间已采取抑尘降尘等措施;泾县金源粉业有限公司原料堆场已覆盖并建设混凝土围挡,破碎车间已密闭并设置喷淋设施,沉淀池已清理完成。 | 符合验收条件 |
9 | 绩溪县 | 绩溪钨业尾矿库透水坝地下水水位控制井排水至下方收集塘(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塘水质较差有较多蓝藻,存在雨季超量废水排入登源河风险。加强废水收集回用或处置,控制外排水体水质。 | 严格按照尾矿库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和绩溪钨业尾矿库运行规程,恢复收集塘原始用途,规范处置透水坝地下水位控制井排水。 | 安徽省绩溪钨业有限公司采取措施,及时将尾矿库初期坝坝前收集塘内积水回抽库内,进一步落实废水处置措施,包括封堵收集塘外排水孔,按照尾矿库规程加强对外排废水的管理;在收集塘安装固定抽水设施,及时抽水,确保水位符合要求;企业按照尾矿库管理规程加强了对收集塘的日常管理,严禁用做他用。 | 符合验收条件 |
10 | 绩溪县 | 登源河特有鱼类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设立于2012年,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设立于2013年,该保护区核心区内建有绩溪恒达茧丝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入河排污口和上河徽苑生活入河排污口。 | 采取必要措施,确保绩溪恒达茧丝公司工业废水和上河徽苑生活污水不再直排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 | 现场核查时,上河徽苑小区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在小区内回用、不外排,原排污口已封堵;绩溪恒达茧丝公司废水纳管避让登源河特种鱼类种质资源保护区后排入扬之河。 | 符合验收条件 |
11 | 旌德县 | 芜黄高速LJ-09标一号拌合站未建设车辆进出冲洗装置。物料库房未安装喷淋抑尘设施,地面积尘严重,作业时扬尘明显。厂区三级沉淀池建设不规范,维护管理不到位。生产工艺废水、罐车清洗废水等强碱性废水通过靠近马路的两处孔洞排入道路雨水沟,现场用pH试纸检测pH值12左右。 |
1.开展场地平整建设;购置车辆冲洗装置,并调试、使用。 2.购置物料库房喷淋抑尘设施,并安装调试、使用。 3.立即停止排污;封堵靠近马路的两处孔洞并清理杂物。 4.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
已完成场地平整建设工作;已在拌合站入口位置安装车辆冲洗装置;在物料房安装喷淋抑尘设施;已建设三级沉淀池,实现雨污分流,沉淀后废水循环使用。 | 符合验收条件 |
12 | 旌德县 | 徽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建有水电站15座,其中位于核心区的有5座。部分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等入河排污口尚未取得批复手续。核心区内存在多处桥堰设施,其中包括漫水桥5座,阻碍徽水河内鱼类活动。沿岸发现核心区内倾倒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核心区河道旁餐厅、宾馆较多。核心区内钓鱼现象普遍,沿途随处可见,存在破坏河道、乱扔垃圾问题,不利于鱼类保护。 |
1.已对全县29座小水电站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改综合评估,编制了“一站一策”整改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政府审批。目前正在进行审核,待批复后,严格按方案要求进行整改。 2.完善入河排污口报批手续。 3.组织对核心区内桥梁、坝堰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 4.各镇立即组织开展清查工作,对清查发现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对河道旁餐厅、宾馆数量及排污情况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河长制各项措施。 5.印发倡议书,号召广大人民群众自发的保护徽水河鱼类,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和各有关镇组织专人对进行钓鱼行为的人员进行劝阻。积极向上级反映,建立有关对于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钓鱼行为进行约束、限制。 |
旌德县开展了小水电站的全面清理,保护区内15座水电站对照省政府批复的“一站一策”完成整改;完成了19个已批复入河排污口的资料收集工作;安排了第三方机构对核心区内桥梁、坝堰进行评估,并按专家意见予以整改;组织开展了2次垃圾集中清理工作,并要求河道所在乡镇定期清理;完成了36家餐饮业的台账建立工作;开展了1次集中公益宣传活动,并结合河长制及水政、渔政巡查进行劝阻禁钓。 | 符合验收条件 |
13 | 旌德县 | 蔡家桥、孙村、庙首、兴隆等4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处于调试运行,尚未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蔡家桥镇凡村等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处于调试运行,尚未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
1.完善配套设施及运行管理制度。 2.开展水量和水质监测。 |
蔡家桥、孙村、庙首、兴隆4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及蔡家桥镇凡村中心村已完善配套设施及运行管理制度,并已通水运行。 | 符合验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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