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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吴剑华

发布时间:2022-01-13 08:05 来源:宣城日报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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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主要工作回顾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入更高水平平安宣城建设。确保大局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邪教组织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全。强化司法保障。及时处理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重要时段妨碍社会管理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犯罪案件。强化检察责任。扎实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100周年大庆等重要节点检察环节维安护稳工作任务。

严格依法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奋力打赢三年专项斗争。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法律监督。严格落实提前介入、上提把关等制度;严格财产执行监督,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着眼长效常治。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深化巩固专项斗争成果。

全力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决贯彻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市委、市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一地六县”合作区建设等中心大局,制定出台13个服务意见,努力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检察保障。优化招商安商环境。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平等保护民营经济。

积极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聚焦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严厉打击扰乱金融秩序犯罪。服务金融发展大局,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同步审查,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2021年办案规模位居全省第一。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扎实完成帮扶任务,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司法救助。加强支持起诉。聚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积极助推中央、省生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

着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赋予的法律职责,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强化司法保护。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实行“零容忍”。强化监督保护。持续推进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在全省率先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强化依法矫治。全面推行检察长、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制度。

聚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强化立案监督,围绕有案不立不移,挂案不清不结问题,持续开展7个专项监督。强化侦查监督,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监督责任。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注重抗精抗准,审判监督质效稳中有升。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发挥巡回检察监督作用。强化民事行政监督,全面提升人民群众依法申请民事行政监督的法治意识。

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真情做好信访工作。认真落实检察长接访、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首办责任制、释法说理等制度规定。强化源头预防。充分发挥刑事诉讼制度防范化解矛盾的优势,用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等制度措施。强化法治风尚引领。发扬法治斗争精神,有效维护群众朴素正义观。强化法治宣传。深入落实普法责任。

稳步推动检察改革落地见效。积极顺应国家监察体制、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四梁八柱”改革主体任务。保障司法责任制落实的“四项改革”基本完成,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责主业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充分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全面形成。全力支持监察体制改革。检察诉讼监督优化升级。检察公益诉讼推进积极稳妥。

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始终把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检察队伍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加强理论武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抓实各项主题教育,开展政治轮训,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强化素能建设。严肃纪律作风。强化先进典型培树。

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统一受案、全程控制、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的司法管理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层院建设。1个基层院入选全国文明单位,4个基层院入选“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3个基层院获得“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深入贯彻市四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每年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和专项工作,认真办理审议意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参与重大活动。积极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员参与决策、监督司法的作用。深化检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检察权严格依法公正规范行使。

在新起点上谱写检察工作新篇章

一是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二是坚定不移服务发展大局。

三是坚定不移维护公平正义。

四是坚定不移建强基层基础。

2022年工作安排

一是坚持以更优的服务助力宣城经济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和“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新型违法犯罪,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围绕“一地六县”建设,强化“府检联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新型产业发展。审慎办理涉民企案件,探索推进企业合规试点,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二是坚持以更深的情怀为人民追求美好生活保驾护航。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情同此心”扎实办好各项检察为民实事,“如我在诉”办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起“小案”,努力做到法理情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综合运用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打好“惩治犯罪、修复生态”组合拳,切实保护绿水青山。积极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严惩涉农犯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引领全民法治观念进步。

三是坚持以更大的力度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持续做优刑事检察,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加强监检衔接配合。持续做强民事检察,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准确执行民法典,健全虚假诉讼惩防机制,维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完善和落实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的工作格局。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稳数量、调结构、提质效、拓领域,加大法定领域办案力度,积极稳妥拓展案件范围,坚定维护公共利益。

四是坚持以更严的要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坚持人才强检战略,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领军型人才培养力度,优化干部培养、使用机制。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释放创新发展活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队伍公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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