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届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皖就〔2022〕2号)文件要求,我办组织开展全市就业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经层层推荐,逐级审核,现就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6月7日--6月13日,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宣城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映。联系电话:3022705;电子邮箱:2587979565@qq.com。
一、就业先进集体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城市明月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就业先进个人
张光智(广德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翟 晨(泾县茂林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中心副主任)
汪 伟(宣城市总工会经济保障部部长)
刘建军(国家统计局宣城调查队住户调查科科长)
张 永(宣城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房地产开发与市场监管办公室副主任)
宣城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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