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1日,我市收到省长热线留言交办件“郎溪县凌笪乡汤桥村禹村自然村禹景平反映:其2018年被检查出患有白血病,治疗已经花去30万,家中三口人其在家种地无过多的经济来源,妻子为盲人无劳动能力,女儿虽是事业编制但是工资每月也只有2300元。家中因病致贫,现想申请低保户或贫户,以解决治病、生存问题。 向郎溪县申请多次,政府均以其女儿有事业编制为由,拒绝给其申请。”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郎溪县人民政府认真组织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禹景平,现年51岁,病前以种田、打小工、开出租车接送学生为生;妻子江桂芳,50岁,自述视力不好(无相关病历),夫妻两人生活。女儿禹敏,27岁,2018年10月结婚,现任职于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女婿曹伟健在县污水处理厂上班。2018年10月,禹景平在江苏省人民医院查出白血病,截至目前已花费医药费30多万元,报销9万多元,通过水滴筹筹集资金11万元。2018年12月20日,禹景平递交了贫困救助申请至汤桥村,凌笪乡民政所帮助其申报了县级临时救助,获救助金额3900元。目前,禹景平在芜湖弋矶山医院化疗,一个月医药费3万元左右。
二、处理情况
关于禹景平反映的“向郎溪县多次申请低保”问题,经核查,禹景平递交了贫困救助申请,凌笪乡未收到其低保申请。2019年5月22日,凌笪乡民政所、汤桥村有关负责同志入户告知禹景平低保申请的办理程序。
根据《宣城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宣民社救〔2016〕9号)要求,民政部门在调查的基础上,召开民主评议会决定。凌笪乡政府根据禹景平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提出审核建议,并在其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公示栏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乡政府在5个工作日内,将低保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对结果、民主评议情况等相关材料报送县民政局审批。
上述办理情况经凌笪乡民政所所长杨爱琴、凌笪乡汤桥村村总支副书记岑家年入户告知,禹景平表示认同无异议。网友如果有其他疑问,请向郎溪县人民政府咨询。
宣城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