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王建萍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房地产业发展的关心支持!您在市人大三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中心城市建设 促进存量商品房销售的建议》已交由我委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为更好的贯彻落实11331”发展思路,加快建设皖苏浙交汇区域中心城市,促进人口向中心城市聚集,我委此前已开展了相关专题调研,形成了《关于宣城市区住房系统建设及保障房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上报市政府,分别从壮大区域经济总量、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打造特色产业、提高城市知名度,完善园区功能、增加城市活力等方面提出了促进我市住房建设以及加快皖苏浙交汇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具体建议。同时,我委拟定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出台了《关于打造皖苏浙交汇区域中心城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宣政办〔2014〕38号)(以下简称《意见》),立足于协调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分别从加快建设皖苏浙交汇区域中心城市、完善城市功能、塑造城市特色、促进人口向中心城市聚集、满足城乡居民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 自2014年9月施行。政策实施半年来,纯商品住宅登记销售环比较政策未出台前增加37%,市场回暖明显。通过电话回访部分购房业主,财税补贴、购房落户等优惠措施强化了其购房决心,政策引导作用显现。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继续研究包括加快人口向中心城区集聚等新的优惠政策措施,并向市政府提出建议。同时为加快我市产业建设,建议各园区牵头研究落实相关政策,以中国文房四宝之城为依托,打造宣城文化产业品牌园区,提升城市文化底蕴,提高城市知名度,充分发挥我市区域条件优势,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战略,多引进科技含量高、实力较强企业或集团来宣投资,发展高精尖产业,形成传统产业和高精尖产业优势互补,扩大产业工人队伍,吸引外来人口来宣置业,促进人口快速集聚。
二、关于您提出的“团购普通商品住房,作为经济适用房或公租房房源”建议。《意见》中已有规定,即转变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模式,研究通过购买或长期租赁中小户型商品住房等多种方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据调查统计,截止2015年3月底,市区可售纯商品住宅共计8210套,91.58万㎡,而2013、2014年纯商品住宅登记销售17579套,190万㎡。综合分析,我市库存消化周期相对较短。为有效消化库存商品房,我市已采取相关措施,一是全面停止未开工的公共财政直接投资的安置房、公租房建设,抓紧修订完善征迁补偿安置政策,积极推行棚改货币化安置;二是集中采购普通商品房进行安置,研究制定团购商品房安置管理办法,通过发房票及集中招标采购商品房等方式进行安置,促进棚改安置与房地产市场的联动发展。据统计,近年来我市累计采购了1832套商品房作为安置房,较好地促进了商品房的消化。下一步,我委将在《意见》基础上,结合国家住房保障政策,调整优化政策措施,促进供求平衡。
三、关于您提出的“突破144㎡上限,扩大补贴范围”建议,据调查统计,我市市区库存商品住房中144㎡以上共计686套,约占8%,包含了顶层带阁楼式跃层住房,而我市对顶层带阁楼式跃层住房已有规定,即在认定普通商品住房与非普通商品住房时,只计算其标准层建筑面积,因此144㎡以上未享受财税补贴比例较小。为进一步支持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扩大住房补贴范围,近期我委已考虑您提出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拟定了进一步稳定扩大住房消费的政策、措施,上报政府研究决定。
办复类别:B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陈亚萍
联系电话:0563-2616561
宣城市住建委
2015年5月22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市政府督办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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