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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社

发布时间:2022-03-29 11:28 来源:市文旅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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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年节,绩溪县伏岭镇北村都要上演“祭社”大戏。

百年风俗“祭社”,本为祭祀庄稼之神,祈求丰收幸福,预示安康。每年的春节期间,北村的大姓“程姓”,中年登四十的男子,都要参加“祭社”活动。“祭社”过程十分隆重,活动前一天悬挂神像,张灯结彩,吹奏鼓乐,迎接“社神”进祠堂,在神像前燃特大红烛,摆设“三牲”供品及各式各样“琼碗”,祭祀神灵。最引人注目的是“社猪”,各家将精心饲养的猪宰杀之后,细心修理,留鬃毛结尾辫,眼嵌明珠,口含红果,披红挂彩,插戴金花,栩栩如生,十分神气。下午举行隆重的“祭社”仪式。先由程姓长老宣读祭文,祝愿风调雨顺,人寿年丰;并请乐队20余人,赞礼进退,场面壮观;方圆几十里的村民,赶集似的聚在祠堂内外,比“社猪”,赛“琼碗”,拜“神像”,叙家常,发“社包”,尽情抒发节日的欢乐之情,分享丰收的幸福之果。

除夕正午置“祠景”。由本年主事的程姓男子,按出生顺序依次抬“社猪”进入祠堂,锣鼓唢呐,爆竹连天;20余人的队伍手捧猪、鸡、鱼“三牲”供品及各式各样的“琼碗”(九碗六)进祠堂摆设。正月初一发“社包”。由本村本年四十的程姓男子发“社包”,本村18周岁以上的程氏男丁每人一个。正月初二摆“社宴”。晨起,本年四十的程姓男子进祠堂将“社猪”请回家,在家中摆设喜宴邀请亲朋好友相聚,同时向参加宴席的亲朋好友回赠“寿条”(面条)、寿棕等。正月初三游“板龙”。本年四十的程姓男子从各自家里拿来四脚长凳,用稻草,帆布、麻绳扎成龙身。由几十个青壮年撑着板龙,从村头游至村尾。龙头时而高啸、时而低吟,龙身时而盘旋,时而挺直,龙尾亦紧随龙身,婉转扭动,与龙头相互应合,活泼逼真、惟妙惟肖。2010年8月入选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程家正、程光宪:男,绩溪县伏岭镇北村人,安徽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祭社代表性传承人。

程维强:男,绩溪县伏岭镇北村人,安徽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祭社代表性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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