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的。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平台建设与监督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0563-3022620;图文传真:0563-3022072;电子信箱:xczjw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住建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和条例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将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台阶。
(一)主动公开。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条例要求,认真开展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针对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房地产市场监管等民生及重点领域信息栏目进行及时、有效和重点更新,主动回应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上的热点问题。2020年,依托宣城市住建局官方网站、信息公开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平台共发布政务动态类信息527条,信息公开网发布907条,微博发布535条,微信发布147条,解读材料10篇,召开城市建设专场新闻发布会1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3次。
(二)依申请公开。在强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的审查的基础上,积极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对每件依申请公开事项,从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程序正当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202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严格在1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要求答复。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020年,我局无因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此工作作为宣传住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形式,将政务公开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列入市住建局年度工作要点之中,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目标考核之中,与住建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一起抓。人员方面,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政务公开办设在局办公室。经费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由局财务统筹保障。工作部署方面,根据局领导小组安排,印发了《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宣城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与网站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各职能科室和二级机构积极配合,都确定了1名信息员,负责信息资料的搜集整理和上传,切实保障了信息发布的数量与质量。2020年,我局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并不定期组织局属各单位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与检查等活动,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五)平台建设。认真学习研究政务公开目录指标体系,严格执行政府网站工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规范,及时调整我局信息公开网、门户网站栏目组配。栏目组配完善后,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建设标准与要求,按照组配栏目逐条进行分类、分栏目及时更新发布,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和平台,扩大了信息传播面,主动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提高了群众的获得感。
(六)监督保障。我局一直严格按照《宣城市住建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按月总结和统计政务信息发布情况,确保了信息发布的实名制和有效性,从源头上杜绝了错发、补发、乱发等现象。同时认真抓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全面梳理我局政务信息,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做到规范化、系统化地公开政府信息,为政务服务工作提供强有力地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142
减1784
908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024
减3755
2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8
减10
8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46
增39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586726.38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在市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发布的信息与公众互动性还有待继续加强;二是信息发布的样式较为单一,缺少音、视频等新颖的方式。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加强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继续完善我局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和要求,突出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民生工程相关信息的公开,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及时发布各类有效信息,主动回应与关切舆情。通过不断的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多种形式发布信息,及时有效更新相关栏目,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做出积极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