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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08:01 来源:宣城市司法局 字体:[ ]

2022,宣城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提公开质量、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积极规范栏目设置,推动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对照单位实际情况,梳理完善《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明确25个事项的公开要素、时限、格式和渠道。2022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21条。

1.做好规划主动公开。主动公开《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做好专项解读工作。

2.做好财务信息公开。认真按照要求推进本机关预算、决算及相关时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了2022年度宣城市司法局预算,2021年度宣城市司法局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

3.做好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及时做好司法行政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工作,提升政策解读质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2022年共发布政策解读17条。

4.增强回应关切效果。我局积极做好了回应回复工作。2022年网上收到并办理群众来信12件,主动回应社会热点信息发布14条,涉及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咨询、实习律师证件办理、人民调解、相关法律问题咨询等多个方面,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复当事人,有效的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及时梳理了宣城市司法局依申请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条件、范围、方式及流程说明,公示了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部门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等,发布了办理流程图和申请表。2022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全面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工作,我局加强对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文件和文件目录,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建立市级政策文件库,实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归集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在重大决策形成过程中广泛吸收公众意见,特别是通过网上征集意见的形式,扩大政务开放参与,在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累计公开征求或反馈意见6条,实现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反馈全覆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33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全程网办。

(五)监督保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要求,对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积极开展专项检查,落实网站巡检的整改要求,及时发布整改情况、进展成效等信息,及时发布年度工作自查总结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着不足和亟需提高改进的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方面仍需继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需要持续保持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仍需继续加强,仍有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把握不够精准的情况发生,存在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的现象。

三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监督力度不足,局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机制仍不够完善。

2023年,我局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开展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的学习,切实提升全体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打牢信息公开的意识;二是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操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领导,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和制度,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全流程进行规范,确保公开工作质量有效提升,信息发布规范全面准确;三是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好办法、新形式,在不断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的同时加大对如何丰富公开形式的探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