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市地震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宣城市地震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6:27 来源:市地震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市地震局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状元南路86号,电话:0563-2199006,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全面做好信息主动公开。根据局工作实际,优化设置信息公开目录。及时主动做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决策部署落实、机构设置、应急管理、回应关切、人事信息等信息公开。深化政策解读,聚焦防震减灾工作重点,运用图解、视频等方式,丰富政策解读材料,持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04条,其中动态类信息1475条,政务公开信息429条。政务公开信息中,包括重点领域69条、政策解读7条、回应关切12条、监督保障13条。“宣城防震减灾”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9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市地震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2023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三审”制,确保信息发布真实准确。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加强涉密、个人隐私、表述问题排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与市政务公开办对接,按照《市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要求,完善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加强平台管理,定期对更新情况、发布内容进行自查,杜绝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全局工作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压紧压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科室细化任务分工。扎实做好政务公开测评、网站监测反馈问题整改。积极组织参加信息公开培训,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部分不足之处:一是政策解读质量还需提高;二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还需完善。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加强改进:一是发布政策解读时,严格按照政策解读相关要求规范解读材料要素、格式;进一步丰富完善政策解读形式和途径,通过图片、视频等多元化方式做好解读工作,切实提高解读质量。二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内容更新;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进一步压紧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细化科室任务分工,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培训,全面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及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全力推动我局政务信息高质量公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