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8日,我市收到人民网省长留言交办件“俞女士反映:宣城市宣州区在组织宣城江南书苑业主大会过程中:1.按《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召开前应当提前15日进行业主大会召开公告,未达到15日。2.在业主大会召开公告中,声称将在业主大会进行4项表决,其中第4项,表决续解聘物业公司。但是在结果的公告中,只有前3项的表决结果。第4项表决结果不公开。3.部分业主没有收到选票。本人希望能公开公正召开业主大会”。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宣州区人民政府认真组织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江南书苑小区位于宣州区澄江办事处水阳江大道与谢公路交叉口,于2013年6月交付使用。按照《物业管理条约》和《业主大会议事指导规则》,宣州区澄江办事处物管办2017年8月组织成立了9人组成的江南书苑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其中小区业主6人、建设单位1人,花园村1人,街道办事处1人。2017年10月18日,筹备组在江南书苑物业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筹备组会议,会议讨论确定了小区业主代表的名额,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职数(成员数量),于2017年10月23日将《关于推荐江南书苑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公告》(3号公告)向各位业主进行了公告。2017年11月15日,筹备组采取上门入户征求意见的方式召开业主大会推荐业主代表,集中时间进行入户征求意见,对入户不在家和不在此居住的业主进行了电话征询并记录征询结果,入户征求意见期满统计了推选结果,2017年12月26日,将业主推选出的29名江南书苑当选业主代表(楼栋长)人员名单进行了公告(4号公告)。2018年4月11日,筹备组组织召开了江南书苑首届业主代表大会暨推选业主委员会正式候选人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推选了江南书苑业主委员会6名正式候选人,于2018年4月12日将《关于江南书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单的公告》(5号公告)向各位业主进行了公告。2018年4月28日,筹备组将《关于召开江南书苑小区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6号公告)向各位业主进行了公告,2018年5月9日,筹备组组织人员采取上门入户征求意见的方式(对入户不在家的业主采取电话征询),组织召开了业主大会,对被推选人、《管理规约》《议事规则》、聘请社区干部担任执行秘书、续聘物业公司4项内容进行了表决,并将表决事项的4项结果全部于2018年5月18日在江南书苑小区主要出入口进行公示。
二、处理情况
依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告(公告时间为2017年10月23日,召开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起),首次业主大会的召开是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会议对召开业主大会的事项、方式及时间等结合实际讨论决定,业主大会召开表决事项的4项内容,均于2018年5月18日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进行公示;推选业主委员会成员征求意见于2018年5月9日开始,由工作人员采取入户和电话征询的结合方式进行,对入户期间不在家的业主,由工作人员拨打业主电话进行征询。
上述办理情况,宣州区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多次联系留言网友,均为关机或无人接听状态,为保证能及时联系上留言网友,工作人员通过发送短信方式告知答复意见。下一步,我市将督促宣州区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网友如果有其他疑问,请向宣州区人民政府咨询。
宣城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