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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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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残联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30 00:00 来源:宣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宣城市残联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1年,我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之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执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力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落脚点和出发点,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会制定了《宣城市残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成立了由理事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工作和监督检查,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使我会的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会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的年度考核目标,努力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安排,有措施,有效果。

2、建章立制,规范运行

我会积极建立健全各项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宣城市残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公开时限、保密审查等事项,既杜绝失泄密问题的发生,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该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拓宽渠道,依法公开

全面及时公开信息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手段,我会多渠道为社会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4、突出重点,注重服务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会努力做到群众关心什么,就公开什么,不断将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有效地为公众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会按照要求,将能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包括主要职责、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动态、工作部署等。发布了宣城市残联2011年度工作总结及2012年具体工作计划。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通过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了机构职责和设置等工作信息。通过省市网站及时发布宣城残联工作情况等信息,积极刊载有关信息,至2011年12月,共发布信息300余条。

(二)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组织开展助残日系列宣传活动,设置宣传台,散发宣传资料,为群众提供现场咨询。提高了广大群众关心关爱残疾人的意识。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宣城市残联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1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延伸,公开方式需进一步创新。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