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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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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残联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11-11 00:00 来源:宣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精神,特向社会公布《宣城市残联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单位成立了由理事长舒恩义任组长,副理事长沈学明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保证公开、公正、便民。截至2013年12月31日,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当年发布信息83条,累计发布信息124条。另外还通过我会门户网站、报刊、电视、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公开了有关政府信息;在发现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时,在我单位职责范围内能及时予以澄清,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残疾人事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单位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和邮政编码。 2013年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单位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不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单位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我会的机关作风得到了较大改进,提高了办事效率;融洽了干群关系,提升了残联形象;强化了权力的监督,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着网站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比较单一,特别是网上办事、信息服务等功能需要进一步开发,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缺点。今后,我单位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对公开的信息进行更新。

2、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

3、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深化。

4、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工作规则。

5、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将考评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