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2016年第52号提案的答复
李有胜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在宣城高速东出口处设立交通信号灯的建议》已由我委会同市公安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委和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并及时安排市政局和市交警支队到现场进行了踏勘与会商,已确定在此处设置交通信号灯。目前,我委已完成施工图设计,计划5月底招标选定施工单位,7月底前完成施工及调试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并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B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王贤来 联系电话:13615630181
201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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