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2016第6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6-10-28 09:53 来源:市住建委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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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2016第64号提案的答复

许笑慧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解决小区电瓶车停放和充电乱象的建议》(市政协2016年第6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居民出行的方式中电动车出行占很大的比重,电瓶车的保有量增长较快,也带来了如停车难、充电难的一系列问题。为妥善解决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停放和电瓶车充电问题,我委(房管局)已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缓解电瓶车充电和非机动车停放问题。

一、主动与规划部门沟通,在新建住宅小区规划设计中,将非机动车停车位的配建比例和充电设施的设置纳入规划设计条件,并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把关、严格监督,确保按规划实施到位。

二、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我委已会同宣州区(市开发区)将规范电瓶车停放和安装自助充电设施列入住宅小区改造内容之一,因地制宜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棚,设置自助智能充电站等装置,解决居民非机动车(电瓶车)停车和充电问题。目前市区碧桂园小区、利华世纪新城、金色阳光大厦等多个物业区域均试点设置了自助智能充电站,效果良好。

三、在我委负责建设的保障房小区中,先行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场所,并安装自助智能充电站,满足保障房小区业主非机动车停放及电瓶车充电需求。

四、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小区管理,引导业主在指定地点停放非机动车和充电,防止“空中电线网”和“楼道绊脚线”等现象的发生。

下一步,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宣传,扩大实施范围,并列入市区“十三五”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逐步付诸实施。

办复类别:B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 系 人:宋垒       联系电话:3010999

201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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