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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地震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3-12 00:00 来源:市地震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信息办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制度梳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工作要求高,为及时对外实行公开,树立地震部门良好形象,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抓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初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对照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宣城市地震局信息公开指南》,就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等事项,进一步明确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是确保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根据宣务公开办和相关文件要求,我局认真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按照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主动公开。积极响应市行政服务中心部署要求,开展窗口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审批效率,行政审批项目坚持在中心窗口公开办理,同时通过印制告知单等方式公开服务项目“六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2008年,我局依据《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发布或更新防震减灾信息60余条。根据防震减灾工作实际特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侧重于局领导信息及分工、机构职能、办事程序,行政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工作动态,震情通告,地震应急和地震发展规划等六个类别。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信息不真实或不正确而引起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还不够多;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根据不断变化的工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对我局网站进行更新维护;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完善公开载体建设,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捷渠道;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查询功能,提供多种简单、易操作的查询方式,方便市民查询。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