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湖商村镇银行信贷产品

发布时间:2018-09-28 15:15 来源:百名行长进千企活动办公室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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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4321”政银担贷款

(一)合作原则:围绕支持安徽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目标,共同打造符合当前实际、具有安徽待色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宣州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宣城市振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及宣州湖商村镇银行达成合作协议,联合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持续健康发展。

(二)风险分担:对于丙方开展的单户在保余额2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农户贷款担保业务,甲方分担10%贷款风险,宣州湖商村镇银行分担20%贷款风险,乙方为丙方提供比例再担保承担30%风险,余下由丙方承担。

(三)利率优惠:宣州湖商村镇银行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等金融服务,并给予贷款利率优惠,利率上浮幅度不超过基准利率的40%。

 

二、“劝耕贷”业务

(一)合作原则:以服务“三农”为目的,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宣州湖商村镇银行与安徽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合作(以下简称“省农担”),以“劝耕贷”为载体,扶持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

(二)风险分担:宣州湖商村镇银行对符合条件同意放贷项目无条件承担20%风险,省农担对其审批同意担保的项目承担80%连带责任。

(三)利率优惠:宣州湖商村镇银行执行人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经协商一致利率上浮的,最高不得超过基准利率20%。

 

三、商标权质押贷款

简介:宣州湖商村镇银行向本辖区内的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并以其合法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为质押的贷款。按照:客户申请与受理→调查→审查→审批→贷款发放的业务操作流程进行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形成不良的,贷款人应对其进行专门管理,界定相关岗位责任人员责任,并采取措施开展清收处置;对借款人确因暂时经营困难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可与借款人协商进行贷款重组;对确实无法收回的不良贷款,贷款人按照相关规定对贷款进行核销后,应继续向债务人追索或进行市场化处置。

 

宣州湖商村镇银行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业务管理部,负责人:王经理,电话:0563-2531217

经办人:韩经理,电话:0563-25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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