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5-11-25 10:49 来源:宣城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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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的答复

 

查敦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及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基层卫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述,近年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实出现专业技术人员,尤其骨干人才流失的现象,以及管理体制不活,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服务能力下降等问题。这些问题已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切,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今年3月31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2015]9号)。对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全面推行财政经费定向补助。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收入来源:一是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编制内实有人数全额核拨的人员经费(含“五险一金”)。二是医疗服务收入扣除运行成本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三是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专项经费。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1)完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办法,主要考核管理绩效、服务质量和数量、合理用药、医疗费用控制、转诊率、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和村卫生室管理情况、群众满意度等,考核结果与单位工资总额挂钩。(2)实行全额绩效分配和按月预分配、年终总结算制度,落实院长(主任)分配自主权,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调动医务人员特别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3)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或执业医师工资报酬不低于县级公立医院中级职称待遇。

    三、落实政府投入责任。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及更新、周转房建设经费等,由县级政府负责,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营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四、提升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1)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有序调整乡镇卫生院布局,促进人力资源和设备资源向中心卫生院集中,突出重点,扶持实力较强的中心卫生院创建二级综合医院,力争到2017年全市1/3的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2)推动中心卫生院检验、影像、心电、脑电、病理等信息与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中心互联互通、技术共享。(3)各县(市、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市29所(含广德县)中心卫生院设备更新和信息化建设,每所中心卫生院每年不少于30万元。

    五、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各地拟定基层卫技人员进修培训计划。每年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对农村和社区卫生人员进行公共卫生服务等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卫生机构人员服务能力;自2014年开始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中心卫生院,不断提升中心卫生院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宣城市卫生局

    联系电话:3021169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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