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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00:00 来源:宣城市林业局 字体:[ ]

宣城市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宣城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性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宣城市林业局积极借助互联网问政于民,紧紧围绕全市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的有关要求,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加快政府网站建设,着力在重大宣传中打造传播亮点、在沟通民众中优化惠民政策、在数据分析中心感知社会心态,促进信息公开、宣传引导和民生服务功能有机融合,重点关注当前林业中心工作和回应社会关切热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好政策解读,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的建设力度,完善好信息公开的透明机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工作能力,有力推动了全市林业各项工作的开展。持续提升了权威声音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为全面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建设全国6个、安徽省唯一一个的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建设提供有力的舆论保障。

(一)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在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977 条。其中概括类信息更新量1 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155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423 条。微博信息发布量329条,微信信息发布量763条。通过积极主动的信息公开的行动,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政务信息公开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在加强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工作审核的基础上,及时、合理、有效的处理依申请工作,对群众进行的依申请公开,及时回应,并且从法律角度、规章程序等多方面进行审核,确保行政行为的合理、合法。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为培养全体干部“四力工作”,建立了每名干部每月撰写不少于一篇工作信息的信息报送制度,并建立了周通报制度,同时严格执行三审制,所有信息报道必须由分管领导最终审定。从而有力推进了我局政府网站及政务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安排专人认真学习政务公开目录指标体系,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工作要求,及时整合我局信息公开网、门户网站的配置。栏目配置完善之后,对各个栏目内容及时进行更新,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利用社交平台微博、微信等,每日发布以林业为中心的政务信息,扩大单位影响力。主动回应群众密切关注的事情,对社会重大舆情及时回复,切实发挥好社交平台的传播性、广泛性、便捷性。

(五)监督保障。一是规范制度建设。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印发《宣城市林业局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二是加强督察整改。注重平时测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做好每次测评工作,对不配合政务公开测评整改工作的科室年底不予以评优评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市政务公开办等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还有不足和需要改进的问题,一是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政策文件较少,解读形式还需多元化等。三是政务信息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1年,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改进。一是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着力研究健全完善林业政务信息激励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周统计、月通报和季度考核的长效机制,用制度来规范工作行为,激发信息撰写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规范信息报送纪律和程序,确保信息的时效性、鲜活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三是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策的多元化解读,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