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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00:00 来源: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宣城市鳌峰西路78号,电话:0563-3035998,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平台建设、政策解读和主动回应等重点,逐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狠抓整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栏目共发布各类信息834条。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5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决策45条,执行和结果39条,管理和服务37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98条,新闻发布31条,政策解读23条,回应关切23条,监督保障20条等。

1.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围绕继续抓好矿山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按照要求主动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重大建设项目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等相关信息。

2.政策发布解读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优化解读工作流程,强化主体责任,完善审核把关机制。本年度发布的解读严格按照政策制定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步骤进行。同时采用图片、视频等丰富的解读形式增加解读的可读性,增强解读宣传效果。

(二)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信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二是按照要求提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质量,对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列明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并做好防篡改防伪造工作。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制度,实行专人专号机制,做到上网信息先审核再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工作流程。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效能。全年受理当面申请、信函和网上提交申请的依申请公开合计44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办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2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4件,其他1件确认违法、1件裁定撤回起诉、另2件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四)平台建设情况

着力推进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公开效率。2020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双微)等平台,多管齐下加大宣传,加强互动交流,强化内容建设。一是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通过坚持以公开政务、服务群众为宗旨,依托市级网站群大平台,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能力。二是积极扩大政务新媒体影响力, 2020年,“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289条,微博发布信息265条。三是召开了宣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及城市“双修”规划编制工作新闻发布会,解读最新政策,回应群众关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日常指导监督,督促责任科室(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二是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制定“六提六促”专项行动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开展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并将排查的问题逐条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5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321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1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

1614.2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4

0

0

0

0

0

4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1

0

0

0

0

0

3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4

0

0

0

0

0

4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2

0

1

0

3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显著,但对表上级要求,对照群众望盼,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主动回应信息发布较少,主动回应形式相对单一,接受新闻媒体采访、转载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以及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事项等信息还不够充分;

二是部分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不高,要素不齐全,负责人解读发布较少。解读材料缺少图片、短视频等多样化形式的政策解读。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主动公开不动产登记、土地征收等社会热点,以及人民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等信息;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新闻媒体采访、转载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及时发布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事项等信息。

2.进一步改进解读的形式。更多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减少简单枯燥的文字陈列,采用图片、短视频等多种形式生动形象地做好政策解读展示,多使用数据、图表等易看易懂的工具,不断提高政策可读性和知晓度。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梳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和机制,高标准严要求,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动员,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多渠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