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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17:58 来源: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宣城市鳌峰西路78号,电话:0563-3035913,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是主动公开各类基础信息。通过局网站主动公开国家、省、市自然资源规划领域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政策类信息;机构职能、机构设置等机构基本信息;国土空间规划、土地供应计划等规划类信息;六稳六保、三大攻坚战、土地征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信息;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财政类信息;人事任免、职业资格考评等人事信息。2022年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主动公开内容,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2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自然资源中心工作为重点,做好征地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市场信息、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满足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三是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目前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10件,2022年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新增规范性文件4件。

四是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通过局网站及时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全力推动协商民主落到实处。

(二)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2年我局梳理了依申请公开各办理环节工作,形成工作闭环,注重答复质量,强化科室间协调沟通,完善内部审查机制,做到答复内容合法有据。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件,共计办结59件,结转下年办理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2件,引发行政诉讼共2件。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工作,及时发布了《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行有效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2022年)》,为规范性文件提供Word、PDF格式下载文本。二是综合运用部门信箱、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厅长信箱等渠道,落实留言办理答复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新媒体网上履职尽责能力。2022年“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2962条,关注量达3287人。

(四)持续强化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调整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二是对标对表市政府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压实责任,及时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办测评反馈的问题,逐项整改销号。三是强化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专项培训及活动,稳步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2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3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5

5 

0 

0 

 0

0 

6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2

0 

 0

 0

 0

 2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7

 3

 0

0 

 0

 0

3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4

5 

 0

 0

 0

0 

5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公开方式的多样性和创新性不够;二是解读比例较低,解读质量有待提高,政策解读主体和解读形式较单一,缺少多主体、多维度、多样化的解读;三是本部门决策公开向公众征集意见方面还需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立足部门职责和重点工作,全面强化自然资源领域重点信息公开,着力推进自然资源领规划域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一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标准,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以政策解读为着力点持续发力。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和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及时提供政策服务咨询,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三是推进重大决策公开落实。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增加本部门决策公开向公众征集意见的渠道,扩大政务公开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情况。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行动实施以来,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局做好自然资源领域目录标准动态调整工作,积极探索基层公开新路径,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