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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宣城市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常态性工作,紧紧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省气象局和市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全力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宣城市气象局办公室作为宣城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坚持以防灾减灾、服务民生为宗旨,以政府信息公开为抓手,积极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
2020年我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在现有信息公开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其他配套制度,并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检查;对照条例,进一步梳理办理的行政事项,促使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2020年,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132条各类政府信息,其中包括气象预警信息、三公经费、天气周报等重点信息。同时,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发布气象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回应热点,切实增强社会对气象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减3
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0.3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公开内容较为单调,下一年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栏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投诉。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