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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9-01-15 00:00 来源:市气象局 字体:[ ]

 宣城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提高部门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编制了《宣城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本机关将对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的信息进行公开。
(一)公开内容
1.部门职能类。机构领导、机构设置、职能分工、岗位职责及权限等情况。
2.执法依据类。现行气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国家政策规定。
3.规划计划类。气象工作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年度计划及完成情况。
4.业务公开类。气象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7类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等。
5.行政管理类。工作动态、重要会议、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及录用、年度财政报告、招投标等。
6.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主动公开信息具体内容详见宣城市气象局网站。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形式。
本机关具体网址:https://www.xuancheng.gov.cn/XxgkContent/showList/121/0/page_1.html
本机关当面受理点:宣城市气象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城市气象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宣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工作日时间;
联系电话:0563-2531006   2531007。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气象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气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申请获取。气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气象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办公地址:宣城市气象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宣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工作日时间;
联系电话:0563-2531006
传真号码:0563-2531006
邮政编码:242000
(三)答复
本机关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信息,通过出具《宣城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告知书》(见附件2)或其他形式予以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正;
5.收到申请后,如不能当场答复的,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批准后可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